索引号 | CHX/2019-1650145 | 发文日期 | 2017-07-13 | 发布日期 | 2017-07-13 |
文号 | 册府发〔2017〕24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
《dafabet888: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dafabet888: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dafabet888: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要求,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施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体系,着力增强全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围绕目标,稳步推进。要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建立适合全县实际的法治政府及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考评标准。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
2.科学严谨,讲求实效。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力求具体明确,规范严谨,简便易行,取得实效。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标准应公平统一,公开透明,数据、信息、资料力求真实完整。
二、组织领导和程序方法
(一)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考评。
(二)程序方法
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评实行百分制,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对各被考核单位,实行集中考评,通过查资料、核数据,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12月上旬完成。
三、考评等级评定和结果运用
(一)等级评定
年度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89分为良好等次;60-79分为合格等次;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的实行全县通报批评,对70分以下的实行限期整改,考评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结果运用
按照《纲要》关于“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等要求,考评结果作为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考评分数按比例分值计入县政府对各单位行目标绩效管理责任总分。
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及县级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考评标准
1.根据《纲要》的基本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见附件1。
2.根据《纲要》的基本要求,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见附件2。
3.根据《纲要》的基本要求,县级法治机关建设指标考评标准见附件3。
4.被考核单位名单见附件4。
附件1:
dafabet888: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 | 考核方式 |
一、组织领导(12分) | ①乡(镇)党委、政府每年研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不少于4次;②组织开展“乡镇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③分管副职每月定期召开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部署会;④组织乡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 每项各3分 | ①检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签到册;②检查学习记录;③查阅相关资料。 |
二、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10分) | ①成立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②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 | ①项2分;②项8分。 | 查阅乡镇相关文件和考核依据。 |
三、队伍建设(6分) | 确定乡镇法制办专职人员1至2名。 | 未明确法制人员的,该项不得分 | ①检查文件及原始会议记录;②核查人员配置情况。 |
四、行政应诉、行政复议(10分) | ①按时提交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材料; 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 ①项5分;②项5分; 被撤销或判定违法的1件扣1分。 | 以法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提供材料为参考 |
五、经费保障(2分) | ①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制度;②加强对行政执法经费管理。 | 每项各1分。 | ①检查收支两条线情况;②查经费使用情况。 |
六、执法事项(15分) | ①较小乡镇执法事项每月不少于20件、一般乡镇30件、较大乡镇40件;②开展乡镇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 ①项5分,每月不足扣1分,扣完5分为止;②项10分。 | ①检查执法卷宗数量;②检查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文件、评查记录、等次等。 |
七、立卷归档(10分) | 各镇对照权责清单进行卷宗归档。①一般程序案卷按“一案一档”归档整理卷宗,简易程序等多案并卷;②按规定要求装订。 | ①未按“一案一档”归档整理的一件扣1分;②未按卷宗档案要求装订的扣1分。以上分值扣完10分为止。③报送不符合权责清单卷宗该项0分 | 检查执法事项卷宗归档及装订情况。 |
八、宣传报道(10分) | ①各乡镇每年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②各乡镇每年12月底前向县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③每月25日至30日向县级报送每月执法工作情况。 | ①项3分;②项3分;③项4分。 | 查看相应依据。 |
九、专项工作落实(15) | 落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 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 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或不符合权责清单明确的镇级人民政府权责的,该项为0分。 | 查看相应卷宗 |
十、法律顾问建设(10) | 聘请法律顾问,对政府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办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 未聘请法律顾问的该项0分,法律顾问履职不好的酌情扣分。未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记录的,得0分。 | 提供聘用合同,检查服务情况 |
十一、工作实绩突出﹙加分﹚ |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 (1)依法行政相关文章、论文、信息发表,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2)出版依法行政相关专著的,加 10 分;(3)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得到批示或推广,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法制论文得奖的,特等奖10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查看相应材料。 |
十二、行政执法违法﹙扣分﹚ |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扣分情形。 | 行政首长﹙含副职﹚涉嫌犯罪的扣10分;被行政问责﹙处分﹚扣2至5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执法违法的酌情扣1至3分。 | 以县纪检监察部门资料为考评依据。 |
附件2:
dafabet888: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或三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核方式 |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10分) | 1.建立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①党政联席会议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②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年度集中培训、考核。 | 完成每项各得5分。 | ①查阅会议学法原始记录;②查阅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通知,教材,授课人员,参训人员名册、签到册,测试资料及结果等)。 |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8分) | 2.规范行政决策行为。①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②建立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③建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④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4分) | 各项机制健全,能较好贯彻执行的各得1分。凡出现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情形,此二级指标不得分 | ①查阅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②查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
3.加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①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风险评估;②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风险评价机制。(2分) | 对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未开展评估的不得分 | 查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 |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①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跟踪、评价,及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②对未听证、未合法性审查、未经集体讨论及应决策而未决策、该纠正不及时纠正,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2分) | 建立并执行后评价制度得1分;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责任追究得1分。 | ①查阅重大决策后评价资料 ②查阅重大决策纠错及问责资料 (此项资料向纪检监察部门收集) | |
三、严格行政应诉、复议工作(15分) | 5. ①严格按照《dafabet888: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落实出庭应诉工作(10分);②按规定配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5分) | 按时提交行政应诉相关材料得5分;法定代表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得5分;按时提交县人民政府需要的行政复议相关材料得5分。 | ①查阅行政应诉资料 ②查阅行政复议资料 (此项资料向法院、行政复议办收集) |
四、推进政务公开﹙10分﹚ | 6、政府信息公开。①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年度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②对群众申请公开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③完成县政务中心专项工作。 | ①②项各得2分;③项6分。 | 以政务中心考核分数为准 |
五、强化行政监督、问责﹙12分﹚ | 7.自觉接受监督。①认真接受人大监督;②对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③年底向县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6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各得2分。 | ①查阅是否及时办理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法院司法文书事项﹙以三单位出具材料为考评依据﹚;②12月1日前必须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
8.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办法;②支持审计、监察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2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各得1分。 | ①查阅审计、监察部门出具的通过审计、监察发现违法违纪情况;②查阅问责落实情况。 | |
9.拓宽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渠道。①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媒体反映的问题;②对打击报复检举、曝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2分﹚ | 完成每项三级指标各得1分。 | 出现一起打击报复行为,该项不得分。 | |
10.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2分﹚ |
| 综合平衡给分。 | |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5分﹚ | 11.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①建立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②支持、保障社区﹙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15分﹚ | 每项5分。 | ①查阅资料,检查工作情况; ②对典型案例材料进行综合考评。 |
七.加强领导、督查﹙30分﹚ | 12.加强领导。①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政府行政首长承担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②党政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解决存在问题。﹙4分﹚ | 平衡乡镇、办事处情况,酌情给分。 | 查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记录、纪要。 |
13、切实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对站、所、分局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建设考评﹙10分﹚ |
| 查阅考评工作文件、资料。 | |
14、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安府发〔2013〕26号文件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当好单位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10分﹚ | 未聘请法律顾问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 |
15、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①认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信息报送,被上级法制机构或州级以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采用依法行政信息、调研文章不得少于12篇。②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6分﹚ | ①项3分;②项3分。 | ①县级媒体采用信息合并计算; ②查阅开展宣传周的文件、资料。 | |
八、工作实绩突出﹙加分﹚ | 16.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 (1)依法行政相关文章、论文、信息发表,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2)出版依法行政相关专著的,加 10 分;(3)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得到批示或推广,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法制论文得奖的,特等奖10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查看相应材料。 |
九、行政执法违法﹙扣分﹚ | 17.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扣分情形。 | 行政首长﹙含副职﹚涉嫌犯罪的扣10分;被行政问责﹙处分﹚扣2至5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执法违法的酌情扣1至3分。 | 以县纪检监察部门资料为考评依据。 |
附件3:
dafabet888:法治机关建设指标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或三级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核方式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5分) |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接、管、放”,对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2)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 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3)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办理和网上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理制度。(6分) | (1)未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的,扣3分;(2)未经县政府审定,自行承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扣5分;(3)对县政府已决定取消的政审批事项,单位继续实施的,扣5分;(4)未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服务中心提供证明资料作为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在网上公布的,考核依据。扣 2分;(5)扣完二级指标6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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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1)全面完成 2017年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2)全面完成2017年度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3)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等制度,公布收费目录清单。(4分) | (1)未按要求开展2017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扣2分;(2)未制定并公布2017年度职业资格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的,扣4分。(只考核涉及部门) | (1)考核各单位报送材料 (2)考核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1)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2)公布县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政府定价目录。(4分) | (1)法规股室未与审批等执法部门分离的,该项不得分; (2)未公布县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政府定价目录的不得分。(只考核涉及部门) |
(2)只考核发改局 | |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1)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3)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3 分) | (1)未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少一项扣 1 分;(只考核涉及部门)(2)未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该项不得分。(只考核涉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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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市场监管。(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探索“职能”监管;(2)全面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制度,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3)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3分) | (1)未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该项不得分;(2)未实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五 多址”“五证合一”“一照一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该项不得分。(只考核涉及部门)(3)未按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的,该项不得分。(只考核涉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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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优化公共服务。(1)进一步完善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3)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规划和投入体制。(5分) | (1)未按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作为被办事指南(包括主体、时限、程序、所需资料、是否收费等),接受监督的,该项不得分; (2)未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该项不得分;(3)未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规划和投入体制的,该项不得分。 | (1)以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2)只考核县财政局 (3)只考核发改局 |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0分) |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经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2)规范性文件不得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3)部门起草的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前,经部门法规股室进行合法性审查;(4)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 100%,无逾期备案;(5)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5分) | (1)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的,一件扣1分;(2)违反前置合法性审查程序的,一件扣 1 分;(3)未按规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报备(或逾期报备)的,一件扣1分;(4)被纠错后未整改的,规范性文件未向社会公布,未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的,该项二级指标不得分。 | (1)各被考核单位按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 (2)年底核查发文登记簿,年度文件文本,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规范性文件公布印证资料; (3)核查县法制办出具报送备案及审查纠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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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组织清理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布。(5 分)
| 未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或清理结果未向社会公布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清理工作材料 | |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0分) | 9.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2分)
| 未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或未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决策流程等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部门文件。 |
10.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分)
| (1)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该项不得分;(2)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或拟提交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缺一项,扣1分。 | (1)检查文件资料 (2)以县法制办提供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 |
1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6分) | 未主动征求或顾问律师未发挥积极作用的扣2分。 | 检查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 |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分) |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1)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2)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衔接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10 分) |
(2)未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文件资料 |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4分) | 未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的,扣2分。 | 只考核发改局 | |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1)开展一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4分)
| (1)未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该项不得分;(2)案卷存在违法问题的,一个扣1分;(3)未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的,每项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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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2分) | (1)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持证或从事执法工作的,该项不得分;(2)未严格实施动态管理的,扣 1 分。 | (1)查阅“行政执法证申领表”; (2)本单位法制部门日常监控动态调整情况; (3)年底抽查执法人员资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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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5分) | 1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规范做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向社会公布。(2分) | 未制定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文件资料 |
17.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1)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3)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3分) | (1)出现不配合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正常履职的,该项不得分;(2)未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该项不得分。(只考核涉及部门) |
(3)只考核审计局 | |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2分) | 未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机制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文件资料 | |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0分) | 1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 | (1)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一件扣1分;(2)行政应诉案件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一件扣1分;(3)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一件扣1分;(4)未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一件扣1分; | 检查案卷资料 应诉和复议以法院和县行政复议办出具资料为考评依据 |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5分) | 20.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 未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该项不得分 | 检查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单、签到册、培训课件 |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10分) | 21.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1)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落实好相关职责;(2)本部门全年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3)部门党组应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各单位年底向县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应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4分) | (1)主要负责人未落实相关职责的,该该项不得分;(2)部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少于两次的,该项不得分; (3)未按要求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的,该项不得分;(4)本系统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事件、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事件,该项不得分;(5)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未通过部门网站公布的,该项不得分。 | (1)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相关职责,党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印证资料 (2)12月1日前,书面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 (3)查询部门网站公布情况 |
22.加强法制机构建设。(1)本部门法制机构设置和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与本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6 分) | (1)未设置法制工作股室并配置相关法制人员的,该项不得分,且考核等级不得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 (2)未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记录的,该项不得分。 | (1)检查“三定”方案 (2)检查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 |
九、专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23.完成依法行政各项专项工作。 | 出现一项未按规定、时限等要求完成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 以县法制办日常资料收集情况统计为考核依据。 |
十、工作创新﹙加分﹚ | 2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 (1)依法行政相关文章、论文、信息发表,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2)出版依法行政相关专著的,加 10 分;(3)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得到批示或推广,州级加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法制论文得奖的,特等奖10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查看相应材料。 |
十一、行政执法违法﹙扣分﹚ | 25.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执法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扣分情形。 | 行政首长﹙含副职﹚涉嫌犯罪的扣10分;被行政问责﹙处分﹚扣2至5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执法违法的酌情扣1至3分。 | 以县纪检监察部门资料为考评依据。 |
附件4
单位名称 | 备注 | 单位名称 | 备注 | 单位名称 | 备注 |
双江镇 |
| 市场监管局 |
| 交通局 |
|
冗渡镇 |
| 文体广 |
| 人社局 |
|
纳福办事处 |
| 水务局 |
| 地税局 |
|
者楼办事处 |
| 民政局 |
| 烟草局 |
|
秧坝镇 |
| 安监局 |
| 民宗局 |
|
岩架镇 |
| 司法局 |
| 审计局 |
|
八渡镇 |
| 工科局 |
| 教育局 |
|
百口乡 |
| 环保局 |
| 住建局 |
|
弼佑镇 |
| 财政局 |
| 林业局 |
|
丫他镇 |
| 气象局 |
| 卫计局 |
|
巧马镇 |
| 档案局 |
| 国税局 |
|
坡妹镇 |
| 发改局 |
| 公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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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处 |
| 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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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 |
| 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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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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