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130 | 发文日期 | 2016-09-07 | 发布日期 | 2016-09-07 |
文号 | 册府发〔2016〕31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册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dafabet888: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dafabet888: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黔西南州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dafabet888: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中,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实现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3%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改革创新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现状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我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户籍制度改革要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稳妥,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三)以人为本,自主定居
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自愿原则,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人口合法权益。
(四)统筹配套,强化保障
户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做到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城乡户口登记
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和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二)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简化办理程序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投靠),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为户口迁入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凭有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不需到任何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也不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6年1月1日起,按照“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引导在城镇居住的以下10个方面人口将户口迁到城镇落户。
1.享受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待遇在城镇居住的;
2.在城镇安置的生态移民、水利水电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
3.在城镇新居点建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在城镇安置的;
4.被国家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招、录(聘)用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的家属未在城镇落户的;
5.进县城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及陪读人员;
6.享受保障性住房的;
7.租赁房屋居住在城镇的县内农业转移人口;
8.在我县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
9.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城镇居民待遇的;
10.在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
(四)推进“村改居”工作
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含原撤销的乡政府所在地)的村,依法进行“村改居”工作,通过就地城镇化,提升全县户籍城镇化率。
(五)落实居住证制度
对在我县居住半年以上,已满16周岁的县外流动人口,可申办《贵州省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和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十二项权利、义务;在本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和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保障机制,2016年,逐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建设,提供资产评估及政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方式,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七)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卫生计生、移民、教育部门和村(居、社区)委会要会同县公安机关对原农业户籍人口的户口性质、地址变更、迁移时间和原因等信息进记录备案,完成对原农村计划生育、水库和生态移民、精准扶贫等对象确认工作。
四、保障政策
(一)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
1.统一城级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及公共服务不变。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既享受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工商、税务、社保等权利及待遇,又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计划生育、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高考加分及专项招生等各类惠农政策;将户口迁到城镇学校集体户的农村学生毕业后学生本人及陪读的家长可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或保留原户口迁回原籍落户。
3.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后,原“农业户口”性质上相关政策利益,由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函调的方式到县公安机关调取原“农业户口”性质证明进行保障,不得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1.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后,随迁子女按居住片区优先就地就近安排入学;具有《贵州省居住证》、工作证明半年以上稳定住所证明的随迁人员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可以在我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以享受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以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贵州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的,享有在我县参加中考或高考的资格。
2.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保障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更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服务;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项目开发、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各类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3.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
加快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常住人口社会保险全覆盖。
4.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基础上,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计生服务体系,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5.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优抚安置保障机制
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符合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其子女服兵役期间落户城镇的,子女退役后享受所在地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其抚恤和生活补助从其落户城镇后次年开始按城镇标准执行。
6.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
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居住就业的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拓展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
7.建立健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成本分担的保障机制
认真执行省、州制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相关政策,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增加人口流入地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二)深入宣传引导
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电视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咨询热线、录播专辑节目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三)制定政策保障措施
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顺利推进;县公安局要按照省、州公安机关出台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明确落户城镇办理程序。
(四)建立通报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每季度要将上级部门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工作完成情况互相通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和县相关部门要按照《dafabet888:落户城镇任务分解表》对自身工作对象进行清理统计,确保工作有针对性。我县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督查室定期对各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推动不力、久拖不办的单位要及时通报,限时整改,确保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dafabet888: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dafabet888:户籍制度改革落户城镇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
dafabet888: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茂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涛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黄明琥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潘玉磊 县委办副主任
易化锐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覃金录 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韦正腾 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光祥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忠达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卫东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传海 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宏程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 英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杨龙江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赵栗海 县统计局副局长
庞 辉 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李静祥 县农业局副局长
韦 云 县国土局副局长
廖忠辉 县扶贫办副主任
潘丽江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王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办公和分散办公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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