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108 | 发文日期 | 2014-02-09 | 发布日期 | 2014-02-12 |
文号 | 册府公告〔2014〕1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更好地解决丫他镇及周边用水和防洪问题,改善者楼河流域农田灌溉条件,我县拟启动丫他水库项目建设,该项目涉及征用丫他镇八窝村、丫他村、巴金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确保水库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水库周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丫他水库征地红线范围内开荒种地、突击造林和建造房屋等抢种抢建行为,如有违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制止,情节严重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丫他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及涉及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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