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755 | 发文日期 | 2018-11-05 | 发布日期 | 2018-11-06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8〕126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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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dafabet888:2018年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dafabet888: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dafabet888:2018年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我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土壤环境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afabet88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遵循国家应急预案的分级办法,结合dafabet888:的特点,按照土壤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以下分级内容中涉及的环境污染或环境事件主要针对土壤环境污染或事件,或由土壤污染而诱发或导致的其他环境污染和环境事件。
1.3.1 特别重大(Ⅰ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因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生产、储运和销毁中发生泄漏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7)因土壤污染事件致使河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8)跨国(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9)Ⅰ、Ⅱ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市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
(10)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1.3.2 重大(Ⅱ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
(7)因非法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环境事件;
(8)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事件;
(9)跨省(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10)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1.3.3 较大(Ⅲ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中断的;
(6)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州、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7)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1.3.4 一般(Ⅳ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
分级标准在较大(Ⅲ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的环境污染事件为一般(Ⅳ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级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认定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作为应对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
(2)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加强对土壤污染应对的区域统筹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的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机制,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加强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做好土壤环境质量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土壤环境污染事件预警、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部门之间协助与合作,充分发挥公众在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的参与、监督作用,共同做好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dafabet88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县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dafabet888:人民政府是全县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设立dafabet888: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县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土壤环境污染的应对精神和决策部署,指挥、协调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发布县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督促全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对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卫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
2.2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全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2.3 县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各自的土壤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明确在土壤环境污染发生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土壤环境污染发生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区域土壤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土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环保局:组建专业的土壤环境事故应急监测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县教育局:负责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所在地学校、幼儿园学生疏散、安置、心理干预等工作。
县工科局:负责协调电力能源调配,负责对应急通信组织和协调,确保应急处置组织指挥通信畅通。
县公安局:负责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封闭、隔离,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疏导,以及群众的疏散和撤离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赔偿金的测算,协调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区域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并对应急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土地相关数据、信息资料,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和落实城市建筑施工场地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理、处置。
县交通局:负责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现场附近道路的疏导和清障工作,为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救援人员、疏散群众、物资运输提供交通保障。
县农业局:负责在土壤环境突发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发生地涉及的畜禽养殖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农业用地的污染防治、保护及应急处理工作。
县渔业局:负责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发生地涉及的渔业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草地中心:负责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发生地涉及的草场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突发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防护和医疗救治工作,提供人员抢救器材设备及医药物资保障。
县工商局:负责土壤环境事故发生时,生产企业的监管,配合开展土壤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及处理。
县质监局:配合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及周边农作物、药用植物等污染程度调查,并提供相关检验数据资料等信息。
县文广局: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报土壤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开展应对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国网dafabet888:供电公司:负责协调落实区域电力调配工作。
2.4 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环保部门会同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各成员单位和专家,适时组织专家会商,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为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与技术指导。
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
(2)掌握全县土壤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或意见。
(3)对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及发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指挥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4)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的判定,对污染区域隔离、人员撤离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5)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处置。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与报告
县环保部门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县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的监测和报告情况,判定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并报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
3.2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按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国家颁布文件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保持一致,共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县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土壤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启动相应预警或报上一级政府。
红色(Ⅰ级)预警:经判断,凡符合特别重大(Ⅰ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国务院按职责发布红色预警,县政府应积极配合。
橙色(Ⅱ级)预警:经判断,凡符合重大(Ⅱ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报上级部门,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按职责发布橙色预警,县政府应积极配合。
黄色(Ⅲ级)预警:经判断,凡符合较大(Ⅲ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州政府发布黄色预警,县政府积极配合。
蓝色(Ⅳ级)预警:经判断,凡符合一般(Ⅳ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由州应急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县政府积极配合。
当土壤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县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
3.3 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及时报送州政府、州环保局和省环保厅;
(3)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土壤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4)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土壤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因土壤污染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5)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土壤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当发布一级、二级预警时,还应采取下列措施:
(1)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2)根据预警级别,针对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调集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义务。
3.4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发布土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县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土壤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县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分级响应
4.1.1 分级响应机制
按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保持一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和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
4.1.2 分级响应的启动
4.1.2.1 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启动特别重大(Ⅰ级)响应。贵州省政府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以下措施:
(1)立即开通与国务院或生态环境部的通信联系;
(2)调集有关应急力量,配合国务院突发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
4.1.2.2 重大(Ⅱ级)响应
发生土壤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贵州省政府负责启动重大(Ⅱ级)环境应急响应,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或生态环境部报告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1.2.3 较大(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土壤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州政府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和省环保厅;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省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4.1.2.4 一般(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土壤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情况上报州政府和省环保厅。
dafabet888: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土壤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同时将土壤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信息报告
各乡镇一旦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当地政府必须在1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县土壤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综合整理信息后上报县政府,并在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州土壤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土壤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咨询专家咨询组意见,在专家咨询组确认土壤环境污染程度和污染潜势已经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应急指挥部进行汇报,由指挥部决定本级预案是否启动。
土壤环境污染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向有关乡镇通报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最新趋势,告知各乡镇做好污染事件防范工作。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准确、全面发布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土壤环境污染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3 应急监测
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环保、农业、畜牧、国土、林业部门要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4 信息公开
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土壤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有关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5 应急终止
经专家分析评估,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相关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应急行动,完成应急处理情况的上报与发布,并继续进行跟踪监测。
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5 后期处置
5.1 调查和评估
应急终止后,由县土壤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行动相关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及时查明土壤环境污染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的过程,对土壤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并及时修订土壤污染应急预案。
5.2 善后处置
(1)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紧急处置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特征采取合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现场残留物,防止二次污染。
(2)对于受污染的土壤,土壤环境污染应急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商榷,制定受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措施,及时持续的进行土壤修复,确保土壤各物质指标达到标准值。
5.3 保险
应建立土壤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依据本预案规定,做到落实责任,准备充分,应急迅速,措施有效,监管有力。
6.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按照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建立县级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平台。
6.3 工作保障
建立dafabet888: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机制,确保能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落实到人,做好应急响应设备、技术保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土壤质量。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或完善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6.5 纪律保障
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和县监察委要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巡查、督查,确保预案及时启动、迅速执行。对拖延启动、措施不力、影响较大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问责。
7 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土壤环境污染事件防护,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和心理准备;要制定落实应急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组织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其他
县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根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本预案。本预案由dafabet888: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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