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752 | 发文日期 | 2018-09-26 | 发布日期 | 2018-09-28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8〕124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精准脱贫“五个一批”,扎实有效推进脱贫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棚户区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统筹规划等不够不合理等情况,为坚决抓好整改,现将加强棚户区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摸底调查。2018年10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本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和驻村“五人小组”形成若干工作队伍,深入村组不落一个村寨、不漏一户,对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拉网式地开展“回头看”摸底调查和识别工作,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对象精准,为做好棚户区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有效衔接奠定基础。
二、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在对象摸底调查和识别“回头看”基础上,在精准锁定对象时,各乡(镇、街道)要守住政策红线,做到统筹规划合理、资金安排合理,避免重复建设,坚决不能出现既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同时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情况的发生。从即日起凡是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律不得纳入棚户区改造对象补助范围。
三、严明落实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专抓,建立长效衔接工作机制,对把握政策不严,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依然还出现违反政策相关规定,统筹规划不合理,导致国家资金浪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dafabet888: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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