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577 | 发文日期 | 2017-04-06 | 发布日期 | 2017-04-06 |
文号 | 册府办发〔2017〕52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dafabet888: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按照民政部及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在全州范围内实行集中火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6〕185号)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县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扎实做好全县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dafabet888: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县2017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相关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国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姜仕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国 县民政局局长
杨学军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易化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亚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队长
陆松林 县消防大队队长
李洪克 县疾控中心主任
韦忠达 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韦永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忠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文明殡葬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以文明生态殡葬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实行文明生态殡葬,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生态殡葬观念。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榜样力量,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生态殡葬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生态殡葬。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创造文明生态祭扫条件,积极开展“鲜花祭扫”“鲜花换纸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生态祭扫的便利条件,要坚持公益惠民方向,深入贯彻民发〔2016〕21号、州委办字〔2016〕185号等文件精神,在惠民殡葬政策的增面、扩项和提标上下功夫,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以免费或奖补方式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抛洒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加快殡葬改革进程,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在清明期间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狠抓祭扫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 、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民政、公安、交通、林业、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祭扫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清明节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祭扫活动多的殡葬场所及周边路段,公安部门要出动警力做好安全巡逻防控,加强拥堵路段疏导,适时发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交通部门要增设临时公交线,提供祭扫摆渡车辆等方式,为群众出行祭扫提供便利;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等部门要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理,开展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必要时可实行祭扫高峰时段禁火。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民政局要在清明期间,积极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文明生态殡葬。新闻媒体要对推动殡葬改革过程中的先进、感人事例进行挖掘和宣传,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争取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dafabet888: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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