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HX/2019-1650438 | 发文日期 | 2015-05-27 | 发布日期 | 2015-05-27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河湖规范化管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设障、采砂等水域违法行为,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河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5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重点河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dafabet888:重点河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明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恒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正立 县渔业局局长
王晏海 县海事处处长
岑仕章 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涂建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开远辉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发富 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郭 弘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岑仕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县境内南北盘江流域,对县境内其他河湖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养殖水域规划制定及落实、打击非法侵占河道、查处无证养殖和超越许可养殖、查处无证船舶、依法拆除河道内和库区淹没线以下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查处非法排污等破坏水工程、查处非法倾倒建筑物垃圾等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河湖进行自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0日下午18:00前报县联络办公室。
(二)县级联合检查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县级联合检查组深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县水务局负责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依法拆除河道内和库区淹没线以下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查处非法倾倒建筑物垃圾等违法行为;县渔业局负责养殖水域规划制定及落实,查处无证网箱养殖和超越许可网箱养殖、查处无证渔船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负责查处非法排污等破坏水工程的违法行为。县水务局、县渔业局、县环保局围绕各自负责执法检查工作拟写汇报材料于4月26日前报送县联络办公室。
(三)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4日)。组织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逾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于5月25日前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取得成绩和经验等方面进行总结,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围绕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防洪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等内容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分类,应当补办手续的要补办手续,责令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法律、法规,要适时对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成效、典型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提高水平。要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注重对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大力推进执法装备建设,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dafabet888: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